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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批次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2023年第1期)

发表时间: 2023-09-24 来源:新闻资讯

  近期,在商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中,触及我市4批次食物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山西米汤泉酿制有限公司出产的出产日期为2022年4月8日的1批次山西陈醋(酿制食醋),经山西省查验检测中心查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米汤泉酿制有限公司做出具体的查询。经查,该批次山西陈醋(酿制食醋)共出产189箱,合计2835公斤,货值3760元;已悉数出售。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气温较低,影响不挥发酸的出产,查验员使用不挥发酸的试剂操作失误。整改措施:当即召回不合格产品;添加发酵车间的温控设备;置办有查验资质的查验试剂。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2日安排复查查验,并提交整改陈述。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该案子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询,山西米汤泉酿制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则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分如下:

  运城市海源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出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的1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经四川省食物查验研究院查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市海源食物有限公司做出具体的查询。经查,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共出产30箱,合计73公斤,货值1200元;已悉数出售。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1、出售商的贮存条件存在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等状况;2、出产主动包装机存在食物安全危险。整改措施:1、对出售商的运送、贮存发安全预警;2、增强职工卫生认识;3、加强环境设备管理;4、完善食物安全质量安全内控准则。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9日安排复查查验,并提交整改陈述。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子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询,运城市海源食物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则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分如下: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出售的标称出产企业为运城市海源食物有限公司,出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的1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经四川省食物查验研究院查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做出具体的查询。经查,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共购进36袋,合计7.3公斤,货值156.48元;已悉数出售结束。

  经排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在购进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责任。整改措施:对不合格批次的食物进行召回。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7日安排复查查验,并提交整改陈述。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子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询,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则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分如下:

  免予处分。其原因是食物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则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沛根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的,能够免予处分。

  永济市客乐优购日子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标称出产企业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物有限公司,出产日期为2022年7月23日的1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经成都市食物查验研究院查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济市客乐优购日子超市有限公司做出具体的查询。经查,该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共购进72瓶,合计9公斤,货值351.5元;出售37瓶,剩下35瓶被上游商家召回。

  经排查,永济市客乐优购日子超市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责任。整改措施:1、对问题产品下架处理;2、活跃联络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物进行召回;3、加强食物安全认识。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日安排复查查验,并提交整改陈述。

  运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30日对该案子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询,永济市客乐优购日子超市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则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分如下:

  免予处分。其原因是食物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则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沛根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的,能够免予处分。